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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要明码标价 不要明码“高”价

□刘金霞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将于5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要求,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昨日《天中晚报》)

商品房不就是商品吗? 商品能明码标价,为什么商品房不能明码标价呢?笔者的感觉就是开发商为了牟取暴利,虚高房价,不愿公开其真实房价。

的确,在房价暴涨的这几年,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上的猫腻,尽人皆知。前几天看好的一套房子,等下个月去付房款首付时,房价每平方米就涨了几百元。消费者只能望房兴叹。从这一点来看,现在国家出台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

笔者认为,既然国家出台了这项政策,商品房就应该像别的商品一样明码标价。如果开发商不按规定虚高房价,即便实现商品房明码标价,也无法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看来,想让政策在执行中发挥效应,还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管。

希望商品房明码标价真正惠及百姓,而不要明码“高”价忽悠百姓。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5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