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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后算账”一个都不能少

□肖 华

 

江西修水县上衫乡近500名村民,因开采金矿感染尘肺病,已有137人死亡。按当时的赔偿协议,患者每人获得了大约9000元的赔偿。近日,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实地考察后指出,将对违法采矿的法人业主追究法律责任,对党政领导的错误决策,要“秋后算账”。(329《新京报》)

上衫乡村民感染尘肺病事件已经发生很多年了。据修水县委、县政府提供的资料显示,“1987年上衫乡金矿成立,从1994年到2007年,乡里分五批组织采金人员在江西省职业病医院进行了检查。”对此,江西省委书记苏荣表示,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10年、15年,但仍要按照干部问责的要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当前,一些干部之所以敢乱决策、乱拍板,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出了事,只要人走了就很难追究。这种做法产生的后果就是决策者不担心被问责。比如很多形象工程,当事后检验这些工程不适合实际情况时,一些当初拍板决策的干部早已拍屁股走人,再想追究责任已找不到对象。反观上衫乡感染尘肺病事件,工人们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感染尘肺病,显然不是短时间内的事情。等到东窗事发以后,早已过去了多年,很多当初参与决策的干部已经不在原来的岗位上了。此时再追责,难度很大。

当然,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迟来的问责也要进行。我们不能因为事情已经发生很多年,就不进行问责。拿上衫乡事件来说,由于感染尘肺病已经造成137人死亡,尘肺病家庭占全乡总户数的近六分之一,1998年至今上衫乡已累计赔偿504万元,而上衫乡全乡的税收不到10万元。尘肺病不仅给很多家庭以致命打击,更给国家财政收入带来巨大损失。对此,我们怎能无动于衷?怎能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秋后算账”一个都不能少,只有这样才能让违规干部不敢心存侥幸。同时,更要防患于未然。如果我们能早点追责,可能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损害。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5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