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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增减挂钩还须尊重民意
董学军
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城乡增减挂钩办法是破解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不足的一个方法。方法用得妥当,通过挂钩试点工作,就能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就能保证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用得不好,就会产生社会矛盾。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指出,项目区选点布局应当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当前,在土地资源刚性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增减挂钩置换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巨大,土地收益成了一些地方政府谋求财源的门路,他们打着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旧城改造等名义大肆进行合村建镇,不顾实际和民生,大拆大建,导致农民“被上楼”。这项政策被地方政府利用、“曲解”,有的地方突破指标范围,甚至无指标而“挂钩”,违背农民意愿强拆民居拿走宅基地,演成新的圈地运动。
这种以地生财的现象,引起了有关专家和学者的担忧,也引起了国土资源部的高度关注。为此,国土资源部将在今年3月到5月,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省市检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进行整顿、规范和严肃查处。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小苏强调,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设立挂钩项目区,严禁项目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严禁循环使用周转指标。温家宝总理专门作出批示:“此项工作十分重要。要严格清理检查、严肃处理纠正、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正在我市各县区如火如荼开展的城乡增减挂钩项目,是否存在违规现象,是否项目区跨县设置,是否存在强制剥夺农民利益的行为,值得我们深思。在国土资源部督导组检查验收开始之前,我们要对照办法,对工作中的失误进行整改,对农民即得利益足额发放,才能弥补工作失误。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城乡增减挂钩办法仍然是我们解决建设用地不足的途经,国土部门只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处处为农民设身处地的着想,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先行制定既符合农民利益、又符合土地利用的长远规划,才能保证城乡增减项目的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61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