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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明明白白纳税人”

□朱四倍

 

如今,伴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步伐,普通百姓对税收的关注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普通百姓希望能够做一个明明白白的纳税人。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国现行税制中有20多个税种。对于普通百姓而言,理清自己的涉税清单,了解自己的真实税负,很重要也很必要。(414新华网)

近年来,纳税人意识在不断觉醒之中,只是没有我们期待中那么美好罢了。税收也越来越刺激着中国纳税人权利的觉醒。不少公民“算计”纳税额度、关心政府税收使用、要求税款支出多用于民生等。长期以来,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受到忽视,在税收立法和实践中,纳税人都以纳税义务人的身份出现,而忽略其权利人的身份。在税收的宣传上,过度强调纳税是公民的义务,同时,以国家为本位的思想占据税收征收的整个过程,无视纳税人的权利。由于这种税收理念的存在,使我国在税收制度的制订上、税法制定的程序上及税务管理的制度上等都站在国家的角度,而忽视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仅负有纳税的义务,而谈不上权利,征税机关是权利的主体,享有单方面的征税权利。

开征何种税、如何开征、课征以后如何使用等问题都要体现公民的意志,反映纳税人的意见,只有真正确立纳税人的权利地位,才能做到“明明白白纳税人”。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6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