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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放气防盗” 无奈还是无能
□邓海建/文 王成喜/图
成都武侯区机投公安派出所每晚将辖区内百辆汽车的轮胎放气,派出所所长承认,此举实属无奈但防盗效果明显。派出所所长称8个社区民警和80多个治保会巡逻队队员,每天从晚上12时一直工作到第二天早晨6时,白天有两人专门负责免费加气。
“放气防盗”是个懒主意,因为这不仅涉嫌侵犯车主的合法权利,而且效果也令人质疑——碰上带气筒的小偷咋办?当然,派出所有派出所的难处,盗车的多了,自己也不厌其烦;而车主也很困扰,轮胎气没了,就算充气的治安员随叫随到,骑个电瓶车也得等上半天,一旦有个急事,出行很不方便。
要理论起来,这派出所肯定理亏。比如专家说,“公权力是有边界的,派出所不能因为放气的效果好就越界”。如果法律没有明文禁止,那么车主将车停在何处是他的个人意愿,其他人无法干涉;相反,如果法律没有明文授权,那么派出所就不能仅凭其良好的主观愿望去放气。遗憾的是,网友留言里,不少人竟然选择了“理解”。
“放气防盗”虽然情理上可以理解,法理上多有悖逆——而我们对这种懒主意的“同情”,背后折射的是底线的失守、秩序的无奈。
如果汽车防盗是公权的常态责任,如果被盗的车都能享受到法理上的“待遇”,如果车主在财产安全上有一贯的尊严,“放气防盗”这样的主意怎么会如此泰然?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6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