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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消费陷阱 不只是“高保低赔”

商业车险存在“高保低赔”的行业惯例,经央视曝光后引发人们高度关注。对此,保监会表示,将针对目前商业车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并承诺9月底之前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的改革。

什么叫“高保低赔”呢?就是保险公司按新车价格收取保险费,但在理赔时却按旧车赔付,车辆的价值是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计算的。媒体报道的一个例子是:北京的先生2003年买了一辆车,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万多元,但理赔时保险公司最多只赔10万多元,其他9万元保费就是白交了。宁波市集装箱运输协会会长王伟国说,一年一辆车多交保费2000多元,协会共有8000多辆车,8年就多交了1亿多元。

既为行业惯例,那也就是说,每家保险公司都是这样操作的,并且保险公司提供的都是格式合同,条款早就拟定好了,你根本就没有躲避“高保低赔”陷阱的机会,除非你不买保险。如今央视曝光了,保监会也说要查了,这似乎给了大家一点信心。但是,保险业的消费陷阱绝不只是商业车险的“高保低赔”,如果只是头疼医头,而不是从源头上确保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平等协商权,不仅无法填平其他陷阱,而且难保保险公司不会发明出其他陷阱来。

以我有限的经验来看,即便在商业车险领域,消费者面临的陷阱也绝非“高保低赔”这一个,比如说还有“保了也不赔”。开车人都知道,车辆损失险是必买的险种,但就是这个车损险,却有很多你想不到的免赔情况。比如说车子在静止状态下玻璃破碎,保险公司就是不赔的,如果想要保险公司赔偿玻璃破碎的损失,你还得专门买玻璃险。再比如,车子自燃也不在车损险理赔范围之内,你还得专门买自燃险。其他诸如盗抢险之类,同样也是被保险公司界定在车损险范畴之外的,你都得另外掏钱。很多消费者质疑,玻璃破了不赔、自燃不赔、盗抢不赔,这个车损险看起来概念很大,但赔得也太少了吧?可没办法,人家保险的合同就是这么定的,而且是行业惯例,你想躲开这些陷阱?没门。

不仅是在商业车险领域,在商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领域,媒体也曾多次曝光过“高保低赔”甚至“保了也不赔”的案例,可以说,在任何保险领域,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保险公司总会利用信息优势多收少赔。很多人现在对保险推销如此反感,那些无处不在的消费陷阱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

不得不说,保险业整体制度设计有过于偏向保险公司之嫌,规范保险业、填平五花八门的消费陷阱,光解决商业车险的“高保低赔”问题远远不够,这个行业需要一次彻底的刮骨疗毒。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6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