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评论 依法追究刑责是最大的慎重
依法追究刑责是最大的慎重
□伊 迪
想起了一则新闻:美国纽约州州长David Paterson在今年元旦前从扬基棒球队搞到5张免费门票,纽约州的廉洁委员会发现后认定他违反了公务人员从业法律,罚他6.2万美元。此事传开后,因为担心影响大局,美国总统奥巴马已劝告这位州长在下一次选举中不要再有什么想法。
美国佬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家伙,不就是几张免费门票吗?况且拿到门票的还是堂堂一州之长,用得着这么大动干戈吗?可他们偏偏揪着不放,连总统也Q乘机落井下石。看来这家伙不仅脸黑,心也黑。不过,话说回来,我们不能不佩服美国人对法律的尊重。不论是什么人,犯了法就一定Q得受到处罚。
醉驾入刑才实施了十来天,就有“慎重追究刑责”、“与行政处罚衔接”的声音。这些声音的意思就是:醉驾危害轻微的,可以不追究刑责,可以罚款了事。那么请问,“不要仅从文意上理解”,还应该从哪方面理解?不要认为“一律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到底怎样才算刑事犯罪呢?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刚刚因为醉驾被刑拘,按这名负责人的解释,现在就该放了高晓松,他一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二交得起罚款。要真是这样的话,醉驾入刑的规定岂不成了软橡皮?
我们进行法治建设的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几句话充分体现了法律至上的地位。我们不能因为一句“慎重”就把法律给柔化了。美国人处罚州长的时候,考虑的是违法与否,而不是危害如何。就醉驾而言,如果非要说慎重的话,依法追究醉驾者的刑责,才是最大的慎重。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72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