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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反垄断也要管垄断

陈晓彬

在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不仅要坚定地反垄断,也要管好垄断行业与企业。

    按照市场经济的理论,在充分竞争的市场,资源配置最有效率,消费者能够得到最大的效益;而不完全竞争,即存在不同程度垄断行为的市场,效率低下,商品价高质次。为此,许多成熟的市场经济体都订立了《反垄断法》,限制垄断行为。自20088月起,我国也正式施行《反垄断法》,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相关事项。可以相信,只要严格依法办事,我国将能成功限制、消除种种非法的垄断行为,让市场经济更健康地发展。

    但是,即使最自由的经济体,也不可能完全排除垄断行业与垄断企业,特别是许多公用事业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不可能采取自由竞争的经营方式。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需要,国内不得不保留一些垄断或半垄断性质的行业和企业,其中一些企业对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不少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价格引起公众的普遍不满。笔者认为,现在是政府严格监管这些垄断性行业和企业的时候了。首先,应明确提出这些行业和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在保障民生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具体要求;其次,通过价格管制和成本控制,令这些行业和企业只能得到合理的回报,靠垄断地位获取的超额利润必须回馈社会。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7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