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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食品何时才能“过期”
舒小坡
食品添加剂引起的愤怒还未过去,家乐福又现“永不过期”食品,食品安全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此,笔者不禁要问,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忧虑何时才能“过期”?
由于现行的食品退出机制尚未成熟,监管也不是很得力,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靠商家的自我约束,这就给一些不法商家留下了空子。2001年,中央电视台就报道过南京冠生园事件:卖不出去的月饼拉回厂里,刮皮去陷、搅拌、炒制,然后入库冷藏,来年重新出库解冻搅拌,再送上月饼生产线……一家素以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为经商理念,产品不但享誉中华,而且在整个东南亚都很有口碑的百年老字号,就这样烟消云散了。然而,惨痛的教训没能挡住不良商家的贪欲,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他们在食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上大做文章,过期的食品修改生产日期后重新上架,直到卖出去为止,创造了众多的“永不过期”食品,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于“永不过期”这种现象,笔者认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切实负起责任,不但要严厉处罚那些不法商家,更要及时健全监管体系,把这些违法行为扼杀在源头,而商家也要加强自律,以免南京冠生园的例子在自己身上重演。当然,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要小心,一旦发现“永不过期”食品,应马上向有关部门举报,只有各方同心协力,才能最终让食品按时“过期”。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7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