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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判决颠倒黑白的人

□伊  

 

520,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422,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是法律的胜利、正义的判决。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经媒体报道后,可以说是近一个时期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复杂的内容,依法判处药家鑫死刑是意料之中的事,因为他“杀人犯罪的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引自药案判决书)。既如此,为什么还要强调此案的判决是法律的胜利、正义的判决呢?这与此案发生后一些人的奇谈怪论有关。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最近几年,每有引起社会关注的事件发生,就会有人跳出来颠倒黑白信口雌黄。药案曝光后,可以说闻者无不对药恨之入骨,偏偏就有人混淆视听,创造了“激情杀人”一词。还有人发帖说“换成自己也要做药家鑫”。听到这些,笔者的震惊远大于听到药案本身,这些论调也让不少人对此案能否公正判决产生了担忧。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千山万水,而是人心的冷漠。人心冷漠尚且如此,更何况冷酷?有这些论调的人缺乏起码的法律常识和社会良知,他们不同情无辜的被害者,却为残忍凶手开脱。说轻点这些人是爱凑热闹的“搅屎棍”,说重点他们是枉披人皮的冷血动物。“激情杀人”的说法如果成立,法律的尊严将轰然倒地。“换成自己也要做药家鑫”,要是把被杀的张妙换成自己的妹妹呢?

好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对案件做出了正义的判决。只是,谁来判决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的跳梁小丑呢?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7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