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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越治越乱”症结何在

择校费“越治越乱”症结何在

□伊  

教育部去年底发布“禁令”,要求各地用3年到5年时间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时隔半年,记者采访发现,广州、北京等地部分中小学择校费不仅未降,反而水涨船高,有的已超过10万元。

近年来,学校乱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择校费是学校乱收的费用中的大头,即使在较贫困的地区也有三五千元之多。我们不否认教育主管部门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对乱收费的治理,但治理的效果实在是不理想。北京是首善之区,理应带头积极响应教育部的要求,然而这里的择校费不降反升,在事实上和教育部唱了反调。择校费“越治越涨”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呢?

据报道,许多地方的学校所收的择校费去向不明,学校、老师、主管部门甚至“学托”都是既得利益者。既然有利可图且这个利还有可能很大,学校有收择校费的主观愿望也就顺理成章了。

从家长这方面说,不少家长交择校费是被迫的,但也不能否认一些家长主动向学校表示只要让他们的孩子入校,他们不在乎另外交钱(即择校费),望子成龙嘛,哪里还在乎钱,况且有可能还不差钱。于是,择校费就在“你情我愿”或“你情我无奈”的情况下强劲有力地“闪亮”登场了。

不对,学校仅有收择校费的主观愿望就能收来择校费了吗?应该还有客观条件。对了,凡是收择校费的学校,无一例外是收了乃至收多点都不缺生源的学校,也就是或大或小范围内的“名校”。“名校”就是收择校费的客观条件。没有这个客观条件,学校不会底气十足地收,家长不会趋之若鹜地交。说到这里,我们就彻底找到了择校费“越治越涨”的症结:教育资源分配不公。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很多地方都在打造“名校”,从师资力量、教育经费和其他可能的方面向被选中的学校倾斜。

治理择校费效果不理想,不是有关部门工作不力,而是没有抓住择校费存在的症结。树欲静而风不止。打造“名校”的活动不收场,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不解决,择校费“越治越涨”的现象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消灭。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8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