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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升”得民心

邹冬梅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201191日起,个税起征点从原来的2000元“提升”至3500元。这也是630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是一个深得民心与民意的决策。

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是在征求广大网民的意见之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反复研究之后得出的结论,特别是在当前通货膨胀比较严重、物价逐日攀升、CPI指数一路走高等关乎民生的不利因素影响下,个税起征点的“提升”无疑使纳税人负担普遍减轻,体现了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个补偿。修改个税法,最大的受益者是中低收入人群,收入在3500元以下的人群将不涉及个税,特别是对中低收入人群,让他们不仅免去一笔“可观”的支出,对于他们的生活压力的减轻、幸福指数的提升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说,个税起征点 “升”得民心。

从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研究、审议个税起征点的问题上发现,在审议事关民生的重大事项时,充分尊重民意,体现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必然赢得民众的支持和拥护。因此,我们政府部门以及各基层单位凡事多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有关百姓利益的事情多和人民沟通,多听听人民的心声,一切本着服务于人民,事情一定会朝着美好的方向发展。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部门把尊重民意只挂在嘴上,实际上却无视民意。调查民意和民意测试很多时候就成了一道程序、一个摆设而已。通过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充分说明党和政府是高度重视民意的。这预示着,民意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尊重,公众的利益会得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更期待着充分尊重民意成为政府工作的一种常态。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8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