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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责任心哪儿去了

□杨  

 

苦等三年的新房终于建成了,但是让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购买的房子竟然成了别人的。拿着购房合同,女士只能望“房”兴叹。(昨日《天中晚报》)

对于几十万元的合同,导购员竟然能够出错,把女士购买的一单元打成二单元。笔者不禁要问: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服务态度?面对几十万元的购房合同,导购员怎能如此草率?一份购房合同,办下来要经过几道程序,这个错误竟然延续到交房,让人很难理解。

于唐女士的情况,开发商提出免除一年物业费等方案,并说如果女士不同意他们的方案,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开发商给出了多种解决方案,却没有一种方案能够让女士住进原本相中的房子。

笔者认为,这样的方案根本无法解决问题,只是一种敷衍。出了问题就该负责任地去解决,而不是用这样的办法来搪塞。自己出了错误,就应该想办法弥补,不要拿一些无关紧要的方案来敷衍消费者,让自己失去诚信。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19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