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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传销 灭除“经济邪教”

    近日,媒体重磅披露了广西来宾市传销猖獗情况:一项号称投资3800元一年可变380万的“资本运作”吸引了全国各省份的一些人员前往来宾市“淘金”,此类活动在各地也多有发生,传销呈现明显“回潮”趋势。对此,814,公安部表示,将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统一开展打击传销行动,彻底摧毁传销组织。同时,广西公安机关已确定从811起到今年年底,开展全区性的专项整治行动。

   之所以说“回潮”,关注打击传销的人应该记得,2006年,全国掀起一场打击传销的专项行动,来宾市被列为重点督办督察对象。时隔5年,来宾市再次因为传销泛滥进入公众视野。不仅是来宾市,201011,湖南永州警方经过7个月的侦查,行程10多万公里,破获了涉及全国多个省、涉案金额达亿元的特大传销案;今年4月,长沙警方通报破获公安部督办传销大案,涉案金额达1.5亿元……从案例中不难看出,传销案件在当地长期存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缺乏积极有效的打击行动,错过了打击的有利时机,这不能不说是造成养痈成患的主要原因。对于打击传销,我们不仅需要执法部门的事后打击,更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更加主动积极的事前作为。

    由于传销危害巨大而且往往打而不死,单靠一两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完成。为此,引入综合治理,形成多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打击机制,正成为现实的选择。同时,还应建立起完善的打击传销技术信息交换平台,及时了解其他省、区、市打击传销进展情况,对本地区可能出现的传销活动、形式提前做好准备;同步开展清查、整治、打击和教育宣传行动,避免、防止传销人员在新的地方聚集或者重操旧业,形成全社会打防控的局面。总之,打击传销,需要政府更行之有效的“预备动作”。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20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