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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对失信医药企业实行行业禁入叫好
李丹丹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会议特别强调,要开展医药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严重违规、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
诚信是企业生存之本、发展之基,也应该是所有企业的共同追求。药品安全事关人们的生命健康,医药企业更要守信经营。然而,由于自身社会责任感和诚信经营理念的缺失,在高额的利益驱动下,一些医药企业违规、失信行为屡屡发生,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挫伤消费信心,也造成一些诚实守信的医药企业因为违规者的不正当竞争而流失市场份额,甚至企业信誉受损。
应当说,企业诚信的缺失与失信成本过低有很大关系。因此,维护诚信的市场秩序,除了企业自律的道德约束,还需要通过制度层面的硬性规定加大对违规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也正因为如此,建立一个标准化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医药企业的准入条件也就很有必要。只有利剑高悬才能真正威慑违规、失信者;只有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规、失信医药企业的违规成本,让其有切肤之痛,才能不让企业心存侥幸,不敢掉以轻心;只有严格准入机制,制定严格的行业标准和监管措施,才能形成讲规则、讲信用的市场环境,也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违规、失信行为,从而增强公众对医药企业的信任度,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22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