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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新规落到实处

□李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规定,要求对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作出醒目提示。记者昨日走访市区多家大中型超市,均未发现醒目提示。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商家把即将过期的食品以降价、捆绑等形式出售,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买回家才发现保质期快到了。(昨日《天中晚报》)

商家不愿意作出醒目提示,最大的可能是为了顺利地把商品卖出去,实现自己的利益。他们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置国家的规定于不顾就不对了。这些年来,一遇到成本上涨,各商家就会理直气壮地提高商品价格。为什么应该告知消费者的事情,他们却“按兵不动”呢?难道自己的利益是利益,消费者的利益就不是利益?

不作出醒目提示,把食品捆绑在一起促销,迷惑了消费者,商家可能会得到一些利益,但更可能失去信誉,应该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只看“小”不看“大”、只看眼前不看长远。商场如战场,信誉才是商家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

现在我们提倡以法治国。商家遇到乱执法、乱收费的行为,肯定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过他们也许不知道,真正的依法治国不仅需要有法可依,更需要人人做到有法必依。国家工商总局的新规已经出台,希望各商家能够做到有法必依,把新规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23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