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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诚信缺失,消费者如何维权?
□刘金霞
昨日,我市举行的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参加。当天上午,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78起,解决15起。(今日《天中晚报》)
3月15日,我市几十个部门聚集在一起,帮助消费者维权,向市民宣传相关法律,教市民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心里也有了这样一种观念——3·15是一个“强化维权行动”的日子。
每年这天,消费者都像赶年集一样手握证据前去维权。的确,如今愈演愈烈的食品造假、消费欺诈事件让消费者防不胜防:购买的猪肉含有“瘦肉精”、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鸭蛋中含有苏丹红……
当我们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时,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正所谓利字当头,监管缺失,诚信缺失,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在畅通维权渠道的同时,应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强化市场监管。有据可依的政策能有效监管混乱的市场,为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带来切实的利益。
同时,加大消费纠纷调解力度,凡商家出售的商品有问题,一律按照“假一赔十”的标准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使造假者不敢轻易造假。
只有给予消费者更多的权利,让企业承担更大的责任,消费者维权才不再难。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23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