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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打击酒驾的重拳治理“公路矿难”
新华社记者 朱立毅 陈炜伟
在刚刚过去的4月,全国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就发生6起,造成近百人死亡。而从去年醉驾入刑之后,全国酒驾、醉驾降幅均超过四成,收效明显。频发的其他类型的重大交通事故和显著下降的酒驾事故启示,我们需要以打击酒驾的决心和力度,来治理当前交通事故所显露出的种种问题。
就在一系列交通事故接连发生之时,来自公安部的一组数字显得格外醒目:醉驾入刑一年之后,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驾驶同比下降44.1%。去年醉驾入刑后到年底,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2.3%。可见,有法律条文可依,有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酒驾事故这曾高居不下的马路杀手也能被有效遏制。
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一些驾驶人安全和法制意识淡薄,超速、疲劳驾驶、逆行、违法超车……这些国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和打击防范的因素,最终还是成为一起起“公路矿难”的祸首。因此,需要我们以打击酒驾的决心和力度,对其他明令禁止的行为在法制层面上加大打击力度,并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除了立法工作要完善,执法工作也要加强。针对道路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尤其要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打击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运营等非法违法行为。
加强营运驾驶员安全素质教育和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也是当务之急。监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客运包车市场的运营秩序。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客运包车企业,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的,应依法吊销相关资质。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24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