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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赖”,就应该给予严厉惩罚

□刘金霞
 
为让“老赖”早点儿还钱,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仅公布首批“老赖”的名单,还发出限高令:不还钱就不能高消费,包括住星级酒店、旅游、度假。(今日《天中晚报》)。
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曝光了一批“老赖”名单,让赖账者在公众面前亮相,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值得称赞。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却有一些饱受事故之苦的受害人拿不到赔偿款,一些付出辛勤劳动的农民工讨薪无果……长期以来,就是因为这些“老赖们”的不讲信用,利字当头,置道德和法律于不顾,使出种种伎俩逃避法律,让胜诉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对此,有关部门就应该给予严厉惩罚,让这些“老赖们”名誉上受影响,舆论上受监督,良心上受谴责,经济上受制裁。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25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