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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医生“黑名单”,还要强化震慑力
□梁剑芳
卫生部日前发布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中国医师协会透露,目前已在某些医疗“小行业”推行以行业规范为基础的医生“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者,将建议其他医疗机构不予聘用。
“医生黑名单”的建立和付诸实施,无疑是在对医生道德的行业自律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在道德滑坡、造假横行的当下,行政监管一直被民众寄予厚望,却往往忽略了被日益边缘化的行业自律。其实,行业自律在我国有着悠久历史。在工商业发达的宋代,法律即规定商人须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从事手工业者等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册,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把关。造假、贩假之人,往往等不到官府追究,就被行会给清理了。因为这种害群之马,自个儿赚了,毁的却是整个行业。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从事同一行当的人,最清楚正当的操作,也对不正当的“猫腻”最了然。具体到医疗行业的不道德行为,医生无疑最知根知底。由医师协会做出警示和处罚,也是很有威慑力的。对此,美国的医师协会有很好的示范意义。美国非常重视对医生的道德约束,凡违背道德规范的医生,将受到堪称残酷的严厉惩罚。比如,按照全美医师协会的规定,凡有收受红包劣迹的医生,将被打入黑名单,不被美国任何医疗机构聘用。享有高薪的医生职业在美国被认为是高尚的职业,因此几乎所有的医院和医生都将收受红包视为耻辱,常常主动揭发。要在美国当医生,从上大学开始到独立行医,至少需10年,而一旦取得合法的行医执照,收入都很可观。如果被禁止行医,则意味着失去基本的生存技能,即便改行,也为时已晚。
然而,若以为中国医师协会的“黑名单”是一剂猛药,可以彻底治愈医疗行业的道德滑坡问题,却未免高兴得太早。作为行业组织的中国医师协会,没有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不能吊销问题医生的执照,只能建议而不是强制医疗机构不再聘用此人。如此这般,这份“黑名单”的震慑力和效果,就难免要打折扣。因此,应把行业自律的刀锋磨得更锋利些,比如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核实的“黑名单”,行使吊销执业资格的处罚。这样,行业自律的效果才能真正显现。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26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