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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头哥”与泛娱乐化

胡殿文

814,悍匪周克华被重庆警方击毙。在长达8年时间里,周克华在苏、湘、渝等地持枪作案10起,打死10人,打伤6人。周克华绝对称得上“死有余辜”。然而,这个悍匪却有一个绰号,一个叫哥的凶犯——“爆头哥”。虽有媒体呼吁不能对杀人犯称哥,这是对受害人不敬,但哥的叫法还是迅速在网上传播开来,一些传统媒体也效仿起来。

所谓“爆头哥”,爆头是枪手的手法,形容行动麻利,一枪下去,脑袋开花,酷毙的那种。爆头的枪手成了哥,这跟一个叫凤的女人被人唤成姐,看上去是一回事,其实有着质的区别。叫凤的女人无非说话时口无遮拦,调侃她一下,叫声姐,明显有戏谑的味道。而枪手是中性词。一个杀害无辜百姓的悍匪、劫匪,能让人调侃出哥的风范,能成为诸多媒体的大标题,这是需要很冷酷的心态。

“爆头哥”成为一个符号,成为媒体和受众替代“周克华”的称谓,上网百度一下,“爆头哥”名下就是周克华。平心而论,“爆头哥”是在不知不觉对于网络语言的轻易认同,而实质上,是一个名词对于是非爱憎、在功能识别上的一种放弃。周克华倘若将枪顶在你的脑袋上,你还能扮演打酱油的角色、轻松调侃地叫一声“爆头哥”吗?哭爹喊娘也不行!媒体如果模糊了周克华的角色认定,就是模糊了自己的社会角色。一个是哥,一个是魔,前者不仅是轻佻地失去了语言表达的分寸,更是对基本的人伦理念滑坡失去了警觉。让凶犯归位凶犯,让角色归位角色。我们什么都可以丢失,但我们不能丢失对生命的敬畏。

有人说,这是泛娱乐化的结果,大可不必惊慌。如此这般,就有必要较真儿。所谓“泛娱乐化”现象,指的是电视媒体制作、播出的格调不高的娱乐类、选秀类节目过多,人为制造笑料、噱头,恶搞、戏说过滥,甚至用打情骂俏、大话“性感”、卖弄色相的情节和画面来取悦观众,令收视率增高。

第一,“泛”字开头的成语几乎没有什么褒义(最多是中性词),比如泛泛而谈意思是不深入,一般地浮泛地谈谈;泛泛之交意思是交情不深的朋友;泛泛之人意思是一般的人,指不是什么有所作为、有才干的人物;泛滥成灾意思是江河湖泊的水溢出,造成灾害,比喻不好的文章或思想到处传播,影响极坏;泛萍浮比喻踪迹漂泊不定;泛滥博文指内容太宽泛,语句繁多。

第二,“泛娱乐化”把不宜娱乐的事物也娱乐了。诚然,制作娱乐节目,需要有卖点、需要煽情、悬念和夸张,但大众传媒也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娱乐节目的制作若一味地迎合部分受众的喜好,就会助长低俗文化的泛滥。它降低了受众的文化品位,减弱受众的社会责任感,弱化媒介的社会职责,其危害性是不容小觑的。

第三,语言的细微差别,带来的情感差别,应引起重视。国语丰富而美好,其他语言无法比拟。若把“爆头哥”称之“爆头魔”,含义就完全不同,指向无歧义。渗透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表达,务必明确清晰。而词语的误导,容易影响人们的心理认知乃至黑与白、荣与辱的价值判断。

语言文字是一切传播的载体工具。在人人都是传播者的信息时代,我们获得了相对平等的发布权。专业媒体更是责无旁贷,应该切实担当起“把关人” 的职责,坚持鲜明的角色认定,守望社会的公平正义。从马加爵被称为“爵爷”、网民为其写歌,到打工仔“阿星”杀人后被媒体描述为“悲情少年”,再到“爆头哥”引发网络狂欢,娱乐化倾向越来越严重,而用娱乐至死的态度尊杀人凶犯为哥,是一种危害极深的误导。如果一定要把有炒作价值的人就称哥,那也没有办法,在娱乐化的今天,我们只能说,哥不是人,哥只是一个传说。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警惕是非颠倒、香臭不辨冲击社会伦理道德的底线。简言之,这样的“魔头哥”不要也罢!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27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