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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滥发银行信用卡

马立群

身为都市人,哪个人钱包里没有一两张信用卡?近年来,信用卡作为一种个人金融工具,以其方便、快捷、安全、通用的优势在消费者群体中迅速普及。据统计,至2012年一季度末,全国累计发行信用卡数量约为2.9亿张。

然而,随着信用卡发行数量的不断攀升,相伴而来的却是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呈爆炸式增长。广东省法院系统今年1月到7月份共新收信用卡纠纷案件1.3万件,同比增长17.3%

信用卡纠纷为何呈“井喷”之势?这既有部分信用卡持卡人消费观念不成熟,形成消费冲动,从而陷入透支消费无力偿付泥潭的原因;也有持卡人没有树立良好的信用理念,透支后及时还款意识缺乏,造成官司缠身的原因。同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银行发卡时审核不严,有滥发信用卡的现象。

由于信用卡市场竞争激烈,不少银行为了扩大市场,不断降低办卡门槛,对持卡人、担保人的身份和收入情况及偿还能力把关不严,审核流于形式。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商业场所内外、居民小区入口,都有银行招揽办卡者的台子。

信用卡办理的门槛如此之低,带来的不仅仅是发生各类涉“卡”民事纠纷的隐患,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使他们得以利用监管上的漏洞,从事各种金融欺诈活动,银行和消费者屡屡中招,损失惨重。

相关管理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滥发信用卡的危害,加大规范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力度,切实监督发卡过程中银行履行材料审核义务的情况,强化发卡环节中对申请人身份和递交材料的审核责任,并通过加重处罚措施来提高发卡银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高度和执行力度,从根本上杜绝滥发信用卡的现象。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28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