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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面前人人平等

□高琳琳

 

为有效解决市区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回应两会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2013226日起32,在市区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昨日《天中晚报》)

在汽车高速发展的时代,道路交通的主要矛盾体现为人与车之间的冲突。人、车矛盾,归根结底就是行人与机动车驾驶员的矛盾。那么,当行人违犯交通法规时,该当何论确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

毫无疑问,城市道路作为城市的公共资源,人人享有平等的通行权利。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谁都不能以违法手段来剥夺他人的交通通行权利。机动车的通行权与行人的通行权之间的平衡点,就在于无论何方,都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就此意义而言,我们说机动车驾驶员驾驶着汽车这一钢铁机器“恃强凌弱”固然当严惩,但行人有恃无恐地“欺负”汽车,也必须予以惩戒。

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机动车驾驶员们一个公道。而这,也是交通法规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31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