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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夜市摊点找个“家”

□刘金霞

 

414晚,记者看到不少摊主随意占道经营,不爱护公共设施。一些商户将货物摆在慢车道中间。有的摊主在阅报栏上扯一根绳子,上面挂着衣服……虽然本报对此报道过,相关部门也进行了整改,但效果不明显。(昨日《天中晚报》)

临近夏季的夜晚,大街小巷不再沉寂,越来越多的居民走出家门购物或散步。这让许多商贩发现了商机,随之而来的是驻马店世纪广场、乐山大道北段温州步行街附近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更加严重。

夜市摊点虽然能给一小部分繁忙的人带来一些便利,但其自身的不安全性、不规范性对社会交通秩序、城市环境、食品安全卫生等方面都有影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有需求才会存在。如何做到既不损害经营者的利益,又不扰民?笔者认为,不防给夜市摊点找个“家”,这样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比如世纪广场门前只允许他们在道路一侧摆摊,统一面积,统一摆放,不得跨越“城管控制线”经营。还应统一经营时间,定时、定点经营,不得提前经营,不得噪音扰民等。

按照这个思路,我们可以给每个路段的夜市摊点找个固定的“家”。这样不仅有利于城管、工商和卫生部门强化检查、严格考核,也便于相关部门及时取缔出现在集中市场外的非正规摊点,让夜市摊点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32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