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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劳动者“踏实”劳动
邹冬梅
一年一度的劳动节如期而至,大部分国人享受了小长假带来的休闲之悦,但假期仍坚守工作岗位加班一族,能否踏实安心工作成为当下人们关注的问题,《劳动法》实施18年来,劳动者能否真正享受其保护权益也是一直困扰劳动者的“心病”。
人所共知,目前我国全年法定的大小节日真不少,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每值节日,国家适时调整,让周末尽量与假日接轨,人们从中似乎可以享受到自己的休假权益,但总有人在假日加班不加薪的情况下,不能安心踏实工作。据报道,我国《劳动法》中的多项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常常被削弱、变形甚至违背,一些早有明确规定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条款,在实际执行中被漠视。部分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值班,且没有加班或补休。另外,有不少人“双休”变“单休”甚至“无休”,还得不到相应补偿,用工不签合同逃避责任者有之,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实施,不能让劳动者“踏实”工作的现象仍有存在。鉴于求职难、难就业的无奈,劳动者吃“哑巴亏”者不乏其人,让“加班”变“值班”、产假不到期催上班、不签合同逃责任、工伤不赔偿……人们对此类现象似乎习以为常。事实上,劳动者内心对不按《劳动法》作为的现象有强烈的抵触心理。也许用人单位认为这些都不算什么大事,不就是加个班,多干一天少干一天是你的本职。是的,劳动者积极工作、不计得失是劳动者的素养问题,但作为用人单位,一定要让劳动者的劳动得到尊重、劳动更加体面,劳动者才能更加踏实劳动。
劳动节里谈劳动者的权益,就是想为劳动者呼吁一下,用人单位要体会到劳动者的劳动是应该被尊重的,真正做到让劳动者踏实劳动、体面劳动、合法劳动。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331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