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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追责体现了司法进步的方向
邱学忠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并向全省法院下发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对造成错案发生的法官实行终身追责,已调离、辞职、退休的也要被追责。
“小错案不断,大错案照犯”是时下百姓对中国法官和司法审判实践的写照。这种说法虽有失偏颇,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法官及司法审判缺乏有效制度约束的现实。此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终身追责制”的出台,无疑给法官念上了“紧箍咒”,给百姓增加了一道“防火墙”。
此次,河南出台这一制度,体现了司法进步的方向,彰显了民意的呼声和要求,对进一步强化法官责任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意义重大,具有积极的标杆和规范作用。固然,一个案件判得正确与否,法官个人的学识、经验是前提和基础,但更关键的是他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是他对正义的向往和追求。“错案终身追究制”终身为每位法官办的每一件案件悬着一把锋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若这样,法官怎会不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则是执掌这一防线的执行者,司法出错,人民必定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发生,错误永远将无法挽回。从这个意义上讲,司法不应该出错。法官职业生涯落下污点,即是司法不公的“霉点”,即使耄耋之年,也必须为此买单。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331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