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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是化解矛盾的根本原则
邱学忠
日前,类似“民生司法”的消息不少。比如,两会召开前,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人民法庭审判工作要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纠纷案件为重点,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某省高级法院甚至提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类案件要做到依法快立、快审、快执。
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维护法律尊严就是对民意的尊重,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本身就是维护人民利益、关爱民生的具体行动。对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而言,要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必须始终坚持法律至上,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公正审判权是现代社会公民所拥有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本权利。要从尊重并维护公民公正审判权的高度,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切实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实现“案结事了”,营造和谐的诉讼氛围,必须要辨法析理,增强判决的说服力、公信力,使当事人双方胜败皆服。如此,司法权威才能够真正得以树立。
公平正义是化解矛盾的根本原则,只有营造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道防线,那些权益遭受侵害的公民才会有希望,那些权益未遭受侵害的公民才不会有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335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