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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证明

 

□春  

为了在证明信上盖一个公安派出所的公章证明自己活着,石家庄市井陉县天长镇核桃园村60岁的村民樊捧珍及家人四次赶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都被该所以各种理由打发走了。724日,记者陪同樊捧珍及其妹妹两次来到天长公安派出所,她们在前后跑了6次派出所后,终于在证明上盖了章。媒体披露后,涉事的派出所副所长被停职检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35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