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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系列评论之二
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系列评论之二
坚持依法依规 突破重点难点
祝 平
开展“双违”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就是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土地、规划、建设秩序,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创造良好的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双违”集中整治行动是一件大事、好事,也是一件难事,难就难在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有着相当的敏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这就要求我们在“双违”整治工作中必须慎之又慎,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从最基础的工作入手,把工作做细。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把依法行政贯穿始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无论是在实际操作上,还是在有关程序上,都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照政策和方案要求,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绝不能用违法手段去查处违法建设,决不允许出现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的现象。对“双违”行为的处理决定,要经得起法纪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这次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一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改变规划审批内容实施建设的;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或擅自改变许可证确定的内容实施建设的;三是村组干部以给村民建安置房为名,未经有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擅自开发建设的;四是一些居民擅自在宅基地、承包地或集体土地上私搭乱建的。
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是这次整治的难点,必须全力突破。对那些群众反应强烈、严重破坏城市规划、影响城市功能和形象的违法建设,要在慎重论证、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行拆除。对教育无效拒不拆除甚至暴力抗拒执法的,由三区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规划、国土、住建、房产等部门参与,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整合力量,重拳出击,坚决依法拆除。对涉及的人员不论是什么单位、什么“特殊背景”,该问责的必须问责,该承担法律责任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通过拔钉子、抓典型,达到“拆除一处、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坚决刹住“双违”歪风。
坚持依法依规,突破重点难点,必须有严明的工作纪律作保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整治工作中,要发挥好“三个表率”作用,即党政机关尤其是市直党政机关要做表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做表率,公职人员尤其是市直单位公职人员要做表率。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整治工作,不准做不利于整治工作的事;带头整治“双违”行为,不准拖整治工作的后腿;带头做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对象说情、打招呼。村组基层干部在整治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一定要顾大局、看长远,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党员、团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做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员、示范员、监督员,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工作。
广大群众是城市形象的塑造者、维护者和受益者,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是“双违”集中整治活动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要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设立“双违”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举报,接受群众监督,紧紧依靠群众推进集中整治行动。
开展“双违”集中整治行动,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是前提,要讲明政策、讲清道理、做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阻力;同时搞好信访安全评估,制定周密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最终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既达到预期目的,又不影响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378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