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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需规范引导

□户青国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风起云涌,个别商家或者个人为了获取更多利润、降低用地成本,违规建设小产权房进行商品交易。小产权房的大量涌现带来诸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易引发纠纷、激化矛盾。

    所谓小产权房,就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多发生于城乡接合部地区,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风险相当大。

    针对当前小产权房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相关部门应将目前小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可出售对象以及社会隐患和购买风险公开告知,尽可能详细地向社会公众宣传小产权房相关法律问题,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对待、冷静处理,既要使投资建设者知晓利害、谨慎出资,也要让购房群众明白消费、善于选择。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城乡建设的规划和监督,制定具有前瞻性的城乡规划,避免今后因小产权房的开发不符合国家总体规划而引发拆迁补偿纠纷,激化矛盾。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38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