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评论 让偷排污染物者受重罚
让偷排污染物者受重罚
刘军民
近日,驿城区环保部门查到一个“大染缸”,驻马店市天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暗度陈仓,自设排污管道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市区下水道,排污窨井内COD及氨氮浓度严重超标(见《天中晚报》
暗度陈仓者才被查出是个迟到的结果,驻马店市区长期以来臭气熏天,外地人一下火车就闻得到臭味,尤其是阴天,气味更大,何止市区雪松大道西段,整个城市都饱受臭气和雾霾影响,生活在“天方生物”周围的居民更是苦不堪言。也曾有人多次反映未果,主管部门是失职不作为。
作为一个企业,偷排污水是违法行为。为了节省污染设施运营的正常费用,在未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的前提下,将本应经过正常处理的污染物,蓄意排入外部环境,这类行为具有很强的主观恶意。就本质特征而言,偷排的目的在于规避环保部门的监管,逃避污染防治义务,并将其产生的污水嫁祸于公众,属于明知故犯,主观恶意非常明显。为了一点利益居然置法律于不顾,置社会公德于不顾,偷偷排放污水,损人利己。该企业应该就这一事件向广大市民道歉。主管部门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严管重罚,使其关停并转。
我市刚开过的“两会”明确提出,实施蓝天工程,实施碧水工程,搞好节能减排,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系,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美丽驻马店。
还一个碧水蓝天不是一句空话,作为企业一定要有社会责任感,再挣钱的项目污染环境也不能上。作为主管部门,一定要守土有责,动真格的,敢于碰硬,让违法企业无处藏身,使驻马店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美好。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395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