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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应以防范风险为底线

苏竞翔

央行相关负责人近日表态,对互联网金融要予以适度监管,不宜管得过多过死,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高举普惠大旗的互联网金融在短短时间内,赢得了消费大众的赞誉,确实使金融服务的用户体验得到了升级。然而,不同于其他产业,金融领域的快速创新往往和风险是伴生的,互联网金融在迅速积攒人气的同时,潜在风险也在积聚。

不难发现,央行此次表态与其长期以来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态度是一致的。一段时间以来,尽管将互联网金融尽快纳入监管的呼声不断,尽管互联网金融的一些安全隐患已经有所暴露,但监管层在多数时间里始终采取多看、少动的观望态度,其呵护创新的意图十分明显。

然而,互联网金融毕竟也关乎经济命脉和社会稳定,安全才是首要原则。尤其是诸如阿里等互联网巨头已经形成相当规模,一旦潜在风险得到宣泄,普惠金融的大旗倒下来,最先砸到的恰恰是庞大的、没有风险抵御能力的大众用户群体。央行正是看到了安全隐患,才果断对某些业务紧急叫了暂停。

应该看到,监管和创新并不是对立的。鼓励创新就是要鼓励以用户利益为核心的、对服务手段的创新,而不是以自身利益为追求、以钻监管漏洞为目的的创新。央行对于互联网金融采取适度监管,为创新留有余地的态度值得肯定,但是监管尺度在拿捏上仍必须以风险防范为底线。只有在安全性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合理、有益、公平的创新之旅才能走得更远、更健康。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40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