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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收回驿城区老街办事处天中社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告知书
根据驿城区人民政府请示(驿政文[2011]118号)及市政府《关于将驿城区老街办事处黑泥沟组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批复》(驻政文[2012]64号),位于市练江大道中段南侧,东至市石油公司二库、西至文明小区、南至规划次干路、北至练江大道围合区域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该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依法收回,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2号令第19条规定,该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由天中社区将听证意见统一汇总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者视为放弃听证。
附:该区域内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员名单
赵长庚 驻市国用(2005)第5067号;赵建丽 驻市国用(2005)第5094号;狄生翠 驻市国用(2002)第1577号;王献坤 驻市国用(2005)第6487号;刘桂英 驻市国用(2005)第5933号;夏慧琴 驻市国用(2005)第5818号;张翠莲 驻市国用(2005)第5092号;王彬 驻市国用(2005)第6482号;姚玉梅 驻市国用(2005)第5569号;赵月玲 驻市国用(2005)第5587号;张臭妮 驻市国用(2005)第5903号;李建国 驻市国用(97)第3359号;肖华美 驻市国用(2005)第5583号;冯斌 驻市国用(2005)第5597号;王爱 驻市国用(2005)第5941号;陈家瑞 驻市国用(2005)第6467号;崔维华 驻市国用(2000)第9251号。
特此告知。
联系人:张 明 赵 瀛
电话:2612062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61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