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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送温暖 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
驿办文〔2013〕71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送温暖 献爱心”捐助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办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区管各企业,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2014年春节前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和群众踊跃参与捐助活动,切实把这项事关广大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赠,发挥表率作用。
二、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捐助活动的重要意义,此次捐助活动坚持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迅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认真做好捐助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救助,深入到帮扶点、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点、联系点、联系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家中访贫问苦、解决困难群众过冬御寒、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全区人民过个安定、欢乐、祥和的春节。各乡镇办要制定专门的捐助活动方案。
三、要注重宣传,树立典型
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捐助活动的督促、协调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有关政策,宣传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加捐助活动。各单位要于2014年元月20日(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西园支行高新区分理处,帐号:16-605301040004575。收款单位名称:驿城区慈善总会。开户行地址:迅达路与文明路交叉口东北侧。(开户行联系电话:2830525)。各捐款单位凭银行交款单到驿城区民政局财务室换取发票,驿城区民政局地址:骏马路与健康路交叉口北侧路西299号。
区委、政府两办将对各单位开展捐助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联 系 人:胡 华 殷巧梅
联系电话:3306906 0396—3306966(传真)
电子邮箱:qmzjzb@126.com
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统计表
捐赠基本情况 捐赠款数(元) 捐赠物品数(件) 捐赠时间(年、月、日) 备 注
救助基本情况 救助款数(元) 救助物品数(件) 救助户数(户) 救助标准(元/人或元/户)
救助点基本情况 救助点名称及详细地址 救助点负责人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分管领导: 经手人: 联系电话:
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62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