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公告·公示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告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告
1.禁止焚烧秸秆。市政府决定实行秸秆禁烧监督举报制度,举报电话:2816472。
2.突出抓好玉米秸秆还田,积极拓宽秸秆利用渠道。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3 日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6295.shtml
首页 > 新闻公告·公示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告
1.禁止焚烧秸秆。市政府决定实行秸秆禁烧监督举报制度,举报电话:2816472。
2.突出抓好玉米秸秆还田,积极拓宽秸秆利用渠道。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3 日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62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