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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告
1.禁止焚烧秸秆。市政府决定实行秸秆禁烧监督举报制度,举报电话:2816472。
2.加强小麦机收管理,小麦机收留茬不得超过15公分。
3.大力实施小麦秸秆还田,积极开展多渠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64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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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焚烧秸秆。市政府决定实行秸秆禁烧监督举报制度,举报电话:2816472。
2.加强小麦机收管理,小麦机收留茬不得超过15公分。
3.大力实施小麦秸秆还田,积极开展多渠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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