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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

《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经市政府驻政文〔2005205号文批准实施以来,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但该规定制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该两部法律已分别于2008112010121废止,鉴于制定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已废止,且该规定已不适应目前驻马店市城乡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废止《驻马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有关规划管理技术方面的工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执行。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347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64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