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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落实八项规定的通知

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委局机关各室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市委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表率作用,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带头落实八项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公车私用,除工作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包括借用、暂扣和收缴车辆一律封存。委局机关公务用车封存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封存。各室办和小车班各位司机要按照要求,于28日下午530前将车辆统一停放在2号楼北侧小操场上。派驻机构公务用车一律在驻在单位就地封存。

二、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接受公款宴请,严禁接受对履行职务有影响的关系人的宴请。

三、严禁接受各种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凡违反上述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从严追究党政纪责任。

中共驻马店市纪委办公室

201326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65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