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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市区道路上晒粮的通知
市“四城联创”指挥部
关于严禁在市区道路上打场晒粮的通知
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和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秋收季节来临,秋季农作物已开始收割并晾晒。为保证市区道路的干净整洁和交通顺畅,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城市观念和文明意识,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严禁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止打场晒粮的范围:南起汝河大道北至洪河大道,西起铜山大道东至驿城大道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
二、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宣传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影响城市形象,污染城市环境,造成交通拥堵,引发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两报两台”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和公路部门以及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和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出动宣传车辆不间断地进行巡回宣传。
三、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和公路部门以及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和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组成专门的工作队伍,认真做好清理工作。对于不听劝阻的打场晒粮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驿城区、开发区和市产业集聚区要在做好辖区内道路上禁止打场晒粮工作的同时,积极教育引导城区周边农民不要进城打场晒粮。
五、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要加强对城区道路打场晒粮清理情况的督查,对行动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严禁在市区道路上打场晒粮责任区分表
驻马店市“四城联创”指挥部
严禁在市区道路上打场晒粮责任区分表
责任单位 | 分包路段 |
驿城区 | 驿城大道(中华大道至开源大道)、解放大道、南海路及所辖背街小巷 |
开发区 | 驿城大道(开源大道以北段)、置地大道、淮河大道、纬一路、纬二路、洪河大道、骏马路(置地大道以北)、通达路、靖宇路、十三香路(置地大道以北)、金山路及所辖背街小巷 |
市产业集聚区 | 驿城大道(中华大道以南)及所辖背街小巷 |
市住建局 | 天中山大道、乐山大道、文明大道、雪松大道、中华大道、交通路、风光路、光明路、文化路、盘龙山路、东明路、白桥路等城区主次干道 |
市公路局 | 铜山大道、开源大道、汝河大道 |
市公安局 | 前进大道、练江大道 |
备 注 | 表内未列市区道路均属市住建局管理 |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66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