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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二期典型违法广告公告
近期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测中心对市区主要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现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将发现的典型违法广告公布如下:
1.“驻马店军分区医院癫痫精神病专科、不孕不育科、白癜风治疗中心、肝病治疗中心、皮肤病治疗中心、男科诊疗中心”发布的医疗广告,该广告在广告中宣传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绝对化语言,违反禁止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严重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相关广告法律法规。
2.“驻马店市风湿病医院”发布的医疗广告,该广告宣称“院长出身中医世家,30余年治疗风湿病-临床经验,同时针对腰椎间盘突出症,独家采用精确复位手法,复位后疼痛等不适症状即可消失,患者朋友便可行走自如,疗效又快又好,疗效卓越,源自专业医院”等,在广告中宣传诊疗技术和诊疗方法,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严重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相关广告法律法规。
3.“比菲雅祛斑霜”化妆品广告,该广告宣称“免费试,无效不花钱,无效可以退费,只需使用10天就能让你脸变白,30天色斑减淡、色斑消失,3个月各种斑点有可能全部消失,签约保你白,不白不要钱”等,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利用明星“现身说法”为该产品的功效作证明,日常生活用品宣传有治疗功效,严重欺骗消费者。
4.“蒙常卫康(哈敦海鲁本勒九味丸)”药品广告,该广告宣称“12家医院临床证明,对急慢性胃肠炎当天见效,3天治好,久治不愈的老胃病老肠炎30天治好,胃溃疡、胃穿孔、肠息肉、肠梗阻3个疗程治好……服用一个疗程胃肠粘膜完全修复”等,以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该药品的功效作证明,含有“无毒副作用”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误导消费者。
5.“五七胶囊(参黄养阴胶囊)”药品广告,该广告宣称“服用3~5天胸闷、气短乏力等症状减轻,10~15天心绞痛消失,不憋闷、血压血脂正常,30天心脏跳动有力,服用1~2个周期心慌、胸闷、气短、心绞痛、冠心病、心肌梗死症状消失生活恢复正常,心肌细胞全部恢复”等,该产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且在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处方药违反规定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
6.“河南省爱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的CBD就是城中心的房地产广告,该广告宣称“CBD国贸中心,新商业中心,升值潜力无限……顶级区位、顶级业态、顶级配套、顶级品质、顶级园林、顶级服务”等,广告中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使用绝对化语言,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7.“曲度腰枕治疗仪”医疗器械广告,该广告宣称“每天用上半小时,不用理疗,不用手术,就能根治老腰突,防治老腰病……国家最高科研机构,中科院上海分院研制……根治老腰突,防治各类老腰病”等,主要违法表现为采用专家讲座、记者访谈的形式为该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使用专家、医生、患者和医疗科研、学术机构、医疗单位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运用数字或图表宣传治疗效果,可能使人得出使用做广告的产品可以使疾病迅速治愈、身体康复的印象或结论的语言、文字、画面、形象等,误导消费者。
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和购买药品、保健品以及接受医疗服务时要辨明广告的真实性,以免上当受骗。现将上述严重违法广告予以公告,并根据情况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和打击力度,使我市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驻马店市工商局
驻马店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66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