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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尊敬的清雅园业主:
依据我公司与你所签订的商品房预约保留协议的约定,清雅园小区早已符合商品房交房的条件。现我公司特通知清雅园业主:请你们在本通知登报后7日内到清雅园售楼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交剩余房款;超过7日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未补足房款的业主,我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将房屋另行出售,未交足房款的将按照新的房屋价格收取房款。
特此通知
河南金地家园实业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66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