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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焚烧秸秆通告
1.禁止焚烧秸秆。市政府决定实行秸秆禁烧监督举报制度,举报电话:2816472。
2.加强联合收割机作业管理,小麦机收留茬不得超过15厘米。
3.突出抓好小麦秸秆还田,积极拓宽秸秆利用渠道。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67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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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焚烧秸秆。市政府决定实行秸秆禁烧监督举报制度,举报电话:2816472。
2.加强联合收割机作业管理,小麦机收留茬不得超过15厘米。
3.突出抓好小麦秸秆还田,积极拓宽秸秆利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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