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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驻马店市第六届“文明市民标兵”的决定

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驻马店市第六届“文明市民标兵”的决定

201141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010年我市组织开展了文明市民创评工作,在各行各业评选出了一批具有表率作用的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王飞等30名同志授予驻马店市“文明市民标兵”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向先进个人学习,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驻马店平安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驻马店市第六届“文明市民标兵”名单详见本报今日第八版)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72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