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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办公室公告

根据《全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安排意见》的要求,在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办公室将市直29个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在“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072日至201075日。公示期间,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这些部门和单位问题查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主要看这些部门和单位查找问题认真不认真、问题找得准不准、查找出的问题属实不属实。公示结束之后,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办公室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代表、服务对象、企业和基层群众代表对这些部门和单位问题查找情况,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对查找问题不认真,查找出的问题不属实、群众不认可、意见较大、满意度低于60%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重新查找,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诫勉谈话。

评议监督电话:2605879

       2605962(传真)

电子邮箱:zjzb0513@126.com

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办公室

201071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73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