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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在天中关爱救助弱势群体”募捐活动实施方案

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关于开展“博爱在天中

关爱救助弱势群体”募捐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和我市弱势群体的现状,市红十字会联合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市妇联、市工商联、市住房管理中心、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从5月下旬开始,共同携手合作动员社会力量,会聚社会资源,开展社会救助和志愿服务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开展集红十字会宣传、募捐筹资、救助、志愿服务四位一体的“博爱在天中”活动。活动的主题是:“自愿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关爱救助弱势群体”。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红十字活动知识,宣传“博爱在天中”活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爱心善举,宣传红十字志愿者的爱心服务典型事迹和弱势群众的期待。

(二)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驻单位、驻驻部队、个体工商户和工作人员中开展募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工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愿捐赠。

(三)关爱救助特困学生,特困计划生育户,特困妇女、儿童,因灾因病致贫者。

(四)招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市红十字会通过2010年“博爱在天中”活动,招募红十字志愿者。本次活动合作单位的员工根据自愿可优先发展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并按照志愿者的特长安排参与有关志愿服务活动。

三、职责分工

市红十字会负责依法募捐和接受捐赠,负责活动开展和各项具体任务落实与协调。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市妇联、市工商联、市住房管理中心、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负责活动宣传,救助对象的筛选、初审,为有捐赠意向的爱心企业和个人向红十字会捐赠牵线搭桥,志愿者报名和志愿服务等。

四、救助程序

(一)救助依照个人提出申请,受益人所在单位(乡村)出具贫困状况证明,受益人主管部门初审,媒体或驻马店市红十字网站公示等程序,最后由市红十字会 “博爱在天中”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以集中救助为主,采取集中救助和危急情况下对特困个人的救助相结合的形式。集中救助10人以上的,举行救助金发放仪式;危急情况下对特困个人的救助及时在网上公示,阳光操作。有关主管部门和媒体参加救助仪式,全程监督和跟踪报道。

五、捐赠方式

(一)组织“博爱在天中” 捐赠活动。

(二)直接到市红十字会捐赠。

(三)直接把善款汇入市红十字会捐赠账号。

所有捐赠,市红十字会随时提供捐赠收据。

捐赠热线:0396-3666369

         0396-3666361

捐赠地址:驻马店市解放大道中段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名: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驻马店市工商银行解放路支行

捐赠账号:1715025929219501045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73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