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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对春节期间在市区设置临时销售摊点的规定
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关于
春节期间在市区设置烟花爆竹
和年画临时销售摊点的规定
为了适应当前“四城联创”的深入开展,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根据市安全部门有关规定,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对春节期间在市区设置烟花爆竹和年画销售临时摊点规定如下:
一、市区主干道烟花爆竹和年画一律不准店外经营,需要设置的必须在市区三环以外路段。温州步行街、宏大市场、天龙市场、玉泉商贸城、贸易广场、众信市场等封闭市场内可以按照规定有秩序设置临时摊点。
二、所有设置临时烟花爆竹、年画销售摊点必须按照要求设置。凡不符合经营条件、不按要求设置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取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商户自负。
三、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和年画经营秩序,由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组织公安、安全、消防、工商、城建等部门规范检查,整顿执法。
驻马店市“四城联创”指挥部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74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