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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公告

 

  根据市综治委要求和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区招聘一批专职治安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239名,驿城区公安分局二级监控平台值机员15名(其中男性一名,熟悉电脑网络维护)。

  二、招聘原则、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及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具有驿城区非农业户口和固定住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在劳动部门登记的失业人员;2.关闭破产困难企业中的“4050”人员;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选择自主择业的复员退伍人员;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6.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7.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8.失地农民(仅限刘阁、顺河两个办事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怕苦、不怕累,热爱治安巡防工作,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经培训后能够胜任治安巡防工作;4.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6.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优先聘用(笔试加10分,在部队立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加1053分);7.原城区8个办事处聘用的在职专职治安巡防队员按上述标准进行复查、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聘用(不占新增名额),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解聘;8.驿城区公安分局二级监控平台值机员除符合上述有关条件外,还要求为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电脑操作熟练,普通话标准,能完成夜间值机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111117日;2.报名地点:驿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市风光路与中华大道交叉口西北角)3.报名办法: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政治审查证明和证明本人身份类别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2009年驿城区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一式1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2寸彩色照片5张,通过资格审查的交纳报名费。

  (二)面试

  重点考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三)笔试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和考核。笔试重点测试基本的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及时事政治。考核重点是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体检

  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岗前身体检查。

  (五)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聘用,由区综治办统一分配到城区8个办事处和刘阁、顺河两个办事处并办理聘用手续,统一上岗,试用期三个月。

  四、公示与监督

  按照公开原则,对招聘对象的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按工作进程适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2828110

  五、工资待遇

  巡防队员聘用上岗后,月工资700元,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发放巡防服装,对工作成绩突出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招聘及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理。

  六、本方案由驿城区公开招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职治安巡防队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28301    2529655

 

  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1110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75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