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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练江河中心城区段北岸截污干管及滨河路修建工程拆迁公告

 

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驻马店市政府决定实施练江河北岸截污干管及滨河路的修建工程,为此对练江河北岸实施拆迁。为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1.练江河北岸滨河路。西至天中山大道,东至白桥路,总长1599米,道路宽25米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和附属物。2.练江河北岸截污干管。西自天中山大道,东至风光路附近的污水口,干管总长约3000米,沿干管中心线北10米、南20米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和附属物。以上范围以规划图所载明的红线为准。

二、该项目拆迁人为驻马店市练江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三、对集体土地上附属物的拆迁补偿按照驻政【200831号文的补偿标准执行。对依法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被拆迁人房屋,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四、该项目拆迁区域内的坟墓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亲属携带村组证明到项目拆迁办公室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拆迁期限:自200986日开始至200996日结束。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划拆迁范围内,工商、规划、土地、房产等部门停止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租赁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等手续。

七、各被拆迁单位和住户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确保该项目拆迁工作如期完成。

八、本次拆迁由驻马店市建设委员会、驿城区政府负责,拆迁办公室设在白桥路白桥北岸东500米练江河管理处院内。

拆迁联系电话:2976919

 

   驻马店市建设委员会

       200986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75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