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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公开服务承诺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经市“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市电视台、驻马店日报开辟“深化两转两提,优化发展环境”专栏,通过公开服务承诺,强化社会监督功能,大力营造“人人讲工作效能,个个促环境优化”的良好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的单位
市直具有行政执法和服务职能的一级机构及所属二级机构。
二、公开承诺的内容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处罚项目的名称、标准、依据、程序,行政执法的条件、程序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出台的为企业服务的制度、措施、优惠政策等。
市直各有关单位及二级机构务必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本单位应公开的承诺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两转两提”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优化办:市委2号楼2432房间,电话:2600649)。
三、公开承诺的形式
1.通过录制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服务承诺电视片进行公开。
2.通过驻马店日报、市电视台专栏节目进行公开。
3.通过市直单位公开栏、网站进行公开。
4.通过印发行业服务承诺宣传单进行公开。
5.通过统一汇编印发市直单位服务承诺手册进行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是领导要重视。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负总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具体负责,要严格按照市“两转两提”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市电视台做好“深化两转两提,优化发展环境”专栏节目录制,展示部门形象。
二是工作要扎实。各单位要立足实际,以务实、为民、清廉为宗旨制定出具体的服务措施。服务承诺和办事流程要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和灵活性,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三是监督要到位。各公开承诺单位要完善内部监督措施,搞好自我监督;驻马店日报、市电视台要按照市“两转两提”办公室的要求,扩大舆论宣传监督效应;市“两转两提”办公室将加强动态监督,对服务承诺落实好的单位公开表扬;对服务承诺落实不力、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批评,并按照《河南省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和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优化经济环境的有关规定及驻马店市行政首长问责、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4月7日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77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