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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三秋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加大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全市禁烧工作总体形势较好。特别是东西合作会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焚烧秸秆现象,为盛会的顺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是,由于一些干部对当前的禁烧工作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导致部分乡镇焚烧秸秆现象有所抬头。

    当前,已进入秸秆禁烧的最后攻坚时期,为进一步巩固全市秸秆禁烧工作成果,确保今后一个时期秸秆禁烧工作不出现大的问题,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识要更加到位。焚烧秸秆,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影响交通安全,引发毁林事件,也直接影响一个地方的形象。对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把今年三秋禁烧工作一抓到底,把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措施要更加有力。各县区要组织发动群众尽快将秸秆运出田间地头,集中安全堆放,从根本上切断焚烧秸秆的源头。同时,加大秸秆还田力度,最大限度地拓宽秸秆综合利用出路。市新农村“百村示范”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员要坚守岗位,将近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禁烧工作上,其他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禁烧工作。

     三、责任要更加明确。各级领导特别是县区、乡镇主要领导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亲自抓、亲自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深入乡、村,具体抓好督察、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秸秆禁烧责任落到实处。

    四、处罚要更加严厉。对发生焚烧秸秆的乡镇,要严格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于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禁烧工作失控的,市委、市政府将对所在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县区、乡镇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

       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97916.shtml